一、 原定獎勵辦法
本競賽原定獎項設置如下,總獎金金額為新台幣36,000元:
- 特優: 2 名,獎金 8,000 元/名。
- 優等: 2 名,獎金 6,000 元/名。
- 佳作: 2 名,獎金 4,000 元/名。
二、 評選結果與調整原因
經評審團嚴謹評分後,決議如下:
- 特優從缺一組:考量競賽最高標準與公平性,特優標準需達到特定分數門檻,本次競賽僅一組參賽者符合該標準,故另一名額決議從缺。
- 預算運用調整:因特優從缺導致產生獎金結餘,為落實鼓勵參賽者之初衷,並肯定入圍隊伍的優秀表現與認真投入的態度,經主辦單位研議,決定將結餘款項回饋於參賽者。
三、 最終調整方案
本次獎項與獎金調整如下:
- 原有獎項增額:凡獲得特優、優等、佳作之隊伍(共5組),每組獎金加發 1,000 元,以資鼓勵。
- 增設「精進獎」:
- 利用剩餘款項增設此獎項,名額 2 名,獎金 1,500 元/組,表彰參賽過程中展現高度努力與認真態度的隊伍。

